“迷彩绿”耕耘田野动力足******
本报讯陈建强、记者冯强报道:这几天,退役军人、广西梧州某农业养殖基地负责人蒋田忠春风满面——年终算账,采用该基地开发的“水稻+禾花鱼+螺”特色养殖模式的农户,亩产值由2600元增长到1.5万元。“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我要接续奋斗,探索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为促进乡村振兴奉献一名老兵的力量。”身着迷彩服的蒋田忠踌躇满志地说。
去年以来,梧州市全面推进“党建引领·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后备人才建设”行动,引导优秀退役军人秉承光荣传统,在乡村振兴的战场再建新功。越来越多的退役军人像蒋田忠一样,奋战在希望的田野。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介绍,去年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他们先后选拔567名退役军人进入两委班子任职,其中105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成为乡村振兴“排头兵”。“我会将部队的优良作风延续下去,尽己所能造福百姓、回馈社会!”退役军人吴龙走上苍梧县六堡镇不倚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岗位后,想方设法帮助村里解决了幼儿托管难题,并带领乡亲们发展集体经济,当年村民人均收入增长约2600元。
梧州有种茶传统,茶产业发达。军地相关部门完善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加大茶树栽培等本土特色优势产业的技能培训力度,并鼓励退役军人进行学历提升,报考农业类高职院校,以及通过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教学培养方式接受职业高等教育。同时,他们还启动了退役军人后备人才五年培养计划,依托梧州职业学院每年举办一期培训班。目前首期培训的40名退役军人中,12人被纳入乡村振兴后备人才库,7人由组织部安排到乡镇、村委实习。
为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干事动力,梧州市军地还联合规定,每年年底由村(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等,对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后备人才履职情况进行测评。乡镇党委每年对后备人才履职情况进行集中考核,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评定考核结果。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按照相关规定优先在换届中推荐入村两委、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专业产业技术技能岗位。
梧州军分区领导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联合军地相关部门继续挖掘宣传梧州“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一系列体现新时代双拥先锋精神的先进典型,带动更多退役军人投身基层发展、服务乡村振兴。
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春节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的平衡,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