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走访在京全国性宗教团体 ******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石泰峰走访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等在京全国性宗教团体,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向全国宗教界人士致以新春祝福。他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结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演觉、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发明、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李山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主席沈斌等分别介绍了情况。他们一致表示,要继续弘扬各宗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团结引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
石泰峰对近年来各宗教团体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各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石泰峰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宗教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把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做深做细做实。要切实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教,完善宗教团体的内部规章制度,持续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维护我国宗教的良好形象。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