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飞天圆梦 | “梦天”冲天!200秒回顾中国空间站极简史******
碧海之旁,椰林摇曳
10月31日
当长征五号B运载火箭冲上云霄
中国空间站
终于迎来了“梦天实验舱”
从“0”起步,到“一”字构型
再到L字构型
到即将形成的T字构型
这条圆梦之路中国走了整整30年
“中国人怎么不行啊?
我说外国人能搞的难道中国人不能搞?
中国人比他们矮一截?”
航天事业奠基人钱学森
当年的三连问如今得到了最有力的回答
从无人到载人
从一人一天到三人半年
从舱内到舱外
这条探索之路中国也已走过三个篇章
这条路
航天科技集团五院
空间站系统总设计师杨宏
深有体会,他说
“我们不能永远地跟在别人后面跑,
我们必须得要独立自主地发展自己”
他说
“只有身处其中,我才能够体会到,
真正什么叫艰巨,什么叫复杂”
翻看载人航天的高光时刻
每一幕都曾令人饱含热泪
那是航天人的奋斗
那是科学家的创新
那更是中国人升腾的希望
“我们非常有幸,
我们这一代人把载人航天三步走,
从头到尾每一步走踏实了。”
航天科技五院货运飞船系统
总设计师白明生如是说
三十年来
那些助力“飞天梦”成为现实的人
容颜已渐渐老去
可他们的目光始终坚毅
三十年来
无数热血青年加入航天事业
以梦为翼,叩问苍穹
如今,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即将迎来
第三个故事的终章
这是终点也是起点
因为,在更远的深空
终会留下中国人的足迹
科学顾问:杨宇光(国际宇航联空间运输委员会副主席)
出品:光明网科普事业部
监制:战钊
策划:宋雅娟 蔡琳
制作:简炜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