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医保成绩单:看病救命钱花得更合理高效******
1月12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梳理了国家医保局(2018年成立——记者注)成立近5年来所取得的成绩。这期间,系列改革措施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打击欺诈骗保,追回巨额医保基金,持续推进信息化改革,把医保局“装进”老百姓的口袋里。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救命钱。国家医保局公布的近5年成绩单可以看出,看病救命钱花得更加合理高效。
“灵魂砍价”让群众更快用上原本用不起的救命药
2021年,一段医保药品谈判的视频火爆全网,曾经70万元一针的“天价药”诺西那生钠降到了3.3万元。
诺西那生钠是全球首款脊髓性肌萎缩症治疗药物,使用该药时,患者需第一年注射6针,此后每年4针,并终身用药。
王言是一名身患脊髓性肌萎缩症的年轻人,已经被疾病折磨成了重度残疾。患有脊髓性肌萎缩症的患者肌肉会持续萎缩,直到无法进食、呼吸。在用这个药之前,王言的肌肉已经萎缩到连一瓶矿泉水也拿不起来,吃饭、喝水也经常呛到。
脊髓性肌萎缩症的发病率仅为1/6000-1/10000,“每一个小群体都不应该被放弃”,直到那场被称为“灵魂砍价”的谈判,全国约4万名脊髓型肌萎缩症患者终于盼来了希望。
回顾过去近5年的工作,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指出,通过谈判降低新药价格,250种新药平均降价超50%并纳入医保报销,群众更快用上原本用不起的救命药。
1月13日,王言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2022年,他已经注射了5针诺西那生钠,医保报销后再结合当地多项福利措施,5针总价不足1万元。诺西那生钠注入身体之后,王言的肌肉萎缩进程终于停止,之前吃饭、喝水的呛咳问题,也基本上没有了。
王言也感染了新冠病毒,但症状并不是很严重,头晕、发烧了一天就结束了。王言能感受到,注射了诺西那生钠后,他的身体素质在变好,原本每到换季时就会感冒,这种情况在2022年没再发生。
2022年11月召开的中国罕见病大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说,诺西那生钠谈判成功是国家医保局“以量换价”的经典案例,药品公司将“天价药”大幅降价成功进入医保,大幅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提升了患者用药可及性,体现了社会责任。
除了诺西那生钠,2021年还有73种新药被纳入医保目录,其中67种独家药品平均降价61.71%。
集采工作有效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
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指出,近5年来,国家组织集采7批29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3批4类耗材平均降价超80%;叠加地方联盟集采,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
长期以来,我国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严重,常用药价格是国际主要国家平均价格的2-3倍。与此同时,主流医药企业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近40%,明显高于其他消费品行业,既加重了群众和医保基金负担,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也制约了医药卫生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初衷,就是把药价虚高的水分挤出去,促使药价回归合理水平,降低群众费用负担,使患者用得起药。
据了解,集采药品降价的空间主要来自3个方面,包括直供医院降低营销成本、及时回款降低财务成本、薄利多销降低生产成本等,挤出的是以往在流通领域长期存在的不合理费用,而不是企业生产成本,不影响药品质量。
除了药品的集采以外,高值医用耗材的集采工作也为老百姓带来了切实的好处。高值医用耗材的集采工作始于冠脉支架,中选的冠脉支架价格降幅达到93%。2021年1月,冠脉支架集采中选结果开始实施后,群众负担显著减轻。据北京市测算,接受支架植入的患者平均个人负担下降1万元。同时,很多原本用不起支架、用不起铬合金支架的群众也用上了“质优价宜”的铬合金支架。
冠脉支架破冰之后,人工关节、骨科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的工作也顺利推进,相关中选产品均价从数万元下降至数千元,平均降价超80%。
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追回医保基金771.3亿元
医保基金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1月15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颁发,解决了此前基金监管面临如何依法行政、科学执法的问题,以及监督检查程序和措施缺少明确规定,各地标准不尽统一,处罚时自由裁量权较大等问题。
近5年来,国家医保局持续打击欺诈骗保,累计检查医药机构318.9万家次,处理154.3万家次,追回医保基金771.3亿元,曝光典型案例24.5万件,评定184家医药企业失信等级并实施惩戒。
2022年11月,《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发布,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接下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和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探索适应新型支付方式的监管机制,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看病救命钱。
(为保护患者隐私,王言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 来源:中国青年报
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销售商不问买家年龄 商家明知禁售品仍出售
“调味电子烟不是不允许卖了么?为什么现在网上还有这么多人在卖?”近日,有网友反映,在社交平台上有人以“奶茶杯”“可乐罐”等名义出售已被国家禁止销售的调味电子烟。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确有商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售卖调味电子烟。还有电子烟中间商称,有一些青少年通过网络上的商家来购买调味电子烟。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此前国家鉴于调味电子烟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已规定禁止售卖此类产品。“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吸食后可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调味电子烟的危害很大,其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有律师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市民可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等方式举报此类行为。
化名“奶茶杯”“可乐罐”
被禁售调味电子烟网上售卖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部分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售卖所谓“奶茶杯”“可乐罐”等,实际联系之后,发现这些人售卖的是已被国家禁止出售的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根据网友的提示登录到一处社交媒体平台,在“奶茶杯”页面下,可以看到不少网友发出的求助,询问谁可以出售“奶茶杯”“可乐罐”等货品,还有网友在该页面里发布了“奶茶杯”的实物图,图上显示,所谓的“奶茶杯”其实就是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通过该社交媒体平台,以买家的名义联系到了多名销售调味电子烟的商家,一名商家发来的电子烟“菜单”显示,其销售多个品牌的电子烟,其中一种品牌就包括了椰青、茉莉龙井、柠檬草、香芋冰激凌等13种口味,“菜单”上的宣传文字称电子烟里有15毫升烟油,并配有600毫安电池。此外,该款电子烟的尼古丁含量为3.5%。
商家提供的另一款造型为玩具熊的电子烟宣传材料中显示,该款电子烟含18毫升烟油,尼古丁含量为3%,包括花皮西瓜、玫瑰葡萄、高丛蓝莓等12种口味。
该商家表示,相比其他商家,她出售的产品均为真品,因此价格会贵一些。商家称,会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些“奶茶杯”等关键词,一方面吸引客户,一方面规避平台的审查。
商家明知系禁售品仍出售
有上线中间商提供货源
北青报记者以学生身份联系了另一名商家,该商家并未因客户是学生拒绝出售电子烟,反而主动介绍了自己所有的口味。不过该商家表示,卖完这一批货物后打算先不卖了,“最近来买的人挺多,年前进的一批100多支电子烟已经卖完。但现在查得比较紧,打算卖完这批货就先停一段时间。”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而该商家并未要求记者提供任何身份证件。
该商家称,其只通过邮寄的方式售卖电子烟,不会在线下店铺销售,“因为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北青报记者从该商家处购买两盒调味电子烟,到货的电子烟外观如同奶茶杯,并带有一个吸管状的吸食口,即使没有打开吸食口的盖子,都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调味香精气味。
电子烟的包装盒上介绍,该电子烟的成分包括丙二醇、植物甘油、食品调味剂和尼古丁,包装盒上还特别警告尼古丁是上瘾的化学物质,未成年人禁止使用并应远离儿童和宠物。
针对该调味电子烟在网络上销售的情况,北青报记者已向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并已被该部门受理。
多名网上商家表示,其电子烟由上线中间商提供。北青报记者通过社交媒体上留下的另一联系方式,联系到了一名自称招收代理的中间商。该中间商表示,其可以直接对接到仓库,给下线商户发货。
另一名自称掌握调味电子烟仓库的商家表示,其发展的下线包括代理和批发两种,操作方式不太一样,这段时间每天出货量都很大,“至于下线如何卖出去,我就管不了了。”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联系到的所有卖家均未在推销时询问过记者的年龄。
电子烟中调味剂多为化学合成
随烟雾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发文称,有商家将调味电子烟以“奶茶杯”“星球杯”等名义销售,这类电子烟“对校园里的未成年学生很有吸引力,虽然是一次性,但里面却有15毫升的大容量烟油”。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明确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根据这一规定,国内已禁售任何调味电子烟。此外,电子烟的危害很大,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青少年吸食电子烟可能会成瘾,最后转变为传统烟民的概率会更高。”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所谓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设备,其烟油主要成分是尼古丁,并添加大量调味剂、芳香剂,制成如冰激凌、咖啡、白桃等口味的新型烟草。此前因口味繁多,受到部分年轻群体特别是青少年的喜爱。但青少年发育尚未成熟,易受新奇事物影响,一旦接触到电子烟,对他们的健康、安全会产生直接的威胁。
张建枢说,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无法像食品级产品那样被吸收,一旦吸食后,烟雾中的化学成分会直接通过呼吸进入人体,随后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张建枢表示,正是鉴于存在这些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去年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于当年5月1日施行,其中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此外,去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子烟》国家标准中要求,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网售调味电子烟违反法规
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等处罚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经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烟》国家标准中明确电子烟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所以生产、销售调味电子烟,直接违反了相关规定。”
韩骁介绍,根据规定,对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监管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业务资格等措施。
他表示,如果有网友发现有人在网上售卖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或向当地、上级烟草部门投诉等方式举报。
韩骁说,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还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商家将电子烟销售给未成年人,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等行政处罚。 文/本报记者 屈畅 实习生 刘可纯
统筹/蒋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